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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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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成都市预拌砂浆企业经营行为,建立良好的市场秩序,促进本行业正常良性发展,根据行业实际情况,制定行业自律公约及投诉处理方式。经协会全体备案预拌砂浆企业讨论一致通过并一致承诺共同遵守,具体内容如下。
一、自律公约内容
(一)各备案预拌砂浆企业应在所取得的资质核定的经营范围内进行合法经营,不准超越自身企业经营范围承揽业务。在国家法律、规范、标准要求下公平竞争,诚信服务,科学管理,维护行业利益。
(二)各备案企业有责任和义务维护行业健康秩序,发现非备案企业生产的预拌砂浆进入市场或工地现场搅拌等行为,有责任和义务向行业自律委员会举报。
(三) 禁止备案预拌砂浆企业为非备案企业提供资质或贴牌生产。
(四)禁止备案预拌砂浆企业向购买方出具供货范围以外的技术资料、假发货单、虚假结算书以及增开发票。
(五)同一个质监备案号的工程原则上只能由一家企业签订合同并供货,如群体建筑分标段施工,可按标段划分分别在同期(合同分别签订日在60天以内或第一车供应起60天内视为同期)签订合同并供货(同一个质监备案号的工程建筑面积大于20万平方米的,可认可分期签订的合同,两家供应)。任何会员企业都不能介入其他会员企业签约项目。若在供企业因与项目方发生纠纷或其他各种原因导致暂停供货或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在合同未终结或未签定和解结算协议前,其他任何企业不得以任何借口设立储存罐、储存池供应预拌砂浆。
(六)禁止向非备案企业供货或向非备案企业调货。
(七)协会各成员企业若内部管理主体发生变化、转让或承包等行为应提前以书面形式告知协会,并在秘书处备案。
二、投诉方式
上述公约内容由成都市备案预拌砂浆企业共同协商制定,共同承诺遵守,如有违反,按以下方式投诉处理。
各企业真实详细填写《成都市预拌砂浆违规供应投诉表》
并加盖公司印章,以书面形式告知协会自律委员会,协会自律委员会按投诉处理流程进行协调处理。
三、投诉处理流程
四、组织机构设置
协会设立自律委员会,经二届二次理事会研究决定,本届自律委员会主任由都江堰市煜杰建材有限公司陈刚担任,协会副会长巴东分管。
行业自律委员会下设工作组,组长:谢典
成员:四川恒鑫建材有限公司、都江堰市煜杰建材有限公司、成都澳力鑫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四川聚力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成都市易建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成都市川墙建材有限公司、四川震强绿舍建材有限公司、四川兴建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组长在协会分管副会长及自律委员会主任的指导下,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开展协调处理工作。
本公约自2019年7月1日起执行。
附件:《成都市预拌砂浆违规供应投诉表》
《成都市预拌砂浆违规供应投诉处理登记表》
成都市预拌砂浆协会
2019年6月18日